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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07-17 22:21
来源:本站
疫情发生以来,大庆市民政局在严格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的同时,采取有效措施,关爱、帮扶弱势群体、困难群众,有效解决低保户、特困户、孤儿、残疾人等困难群众面临的生活困难,保障特殊人员的基本照料需求。
发放救助金 帮扶特殊群体
据介绍,截至5月底,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30054户51362人,特困供养对象8144人。
截至目前,累计发放基本生活救助金9950.69万元,其中,城市低保金2255.12万元,农村低保金3435.39万元,特困供养金2427.41万元,孤儿基本生活费174.03万元,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1658.74万元。
大庆市还及时启动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,累计为23.17万人次城乡低保对象及特困供养人员,发放价格补贴845.79万元。
具体补贴标准如下:1月份,市区城市困难群体发放标准为每人32元、四县每人29元,市区农村困难群体发放标准每人19元、大同和四县每人17元;2月份,市区城市每人39元、四县每人37元,市区农村每人27元、大同和四县每人26元;3月份,市区城市每人106元、四县每人98元,市区农村每人62元、大同和四县每人58元;4月份,市区城市每人70元、四县每人64元,市区农村每人40元、大同和四县每人38元。
四级包保 困难时有人帮
在发放基本生活救助金和进行价格补贴的同时,为保障部分困难群体的日常照料、护理,我市民政部门采取了“包保责任制”。
通过实行市、县(区)、街道(乡镇)、具体包保人的四级包保责任体系,对排查出的特殊困难群体,单独建立台账管理,逐一登记包保责任人,包保责任人对包保家庭每天必须至少一次电话(微信)探访或至少入户探访一次,帮助解决生活保障、护理照料、看病就医等困难。
申请救助 简易办、快速办
疫情期间,对申请低保、特困和临时救助的人员,我市民政部门实行简易审批程序,取消民主评议、入户调查环节,将救助办理“面对面”变救助只需“件对件”。
为避免人员聚集,大庆市的市、县(区)两级民政部门,及时向社会公布求助电话,实行预约服务、不见面服务和代办服务,实现了救助申请、审核、审批的全流程线上办理。
据统计,疫情期间,以“不见面”的形式,受理审批低保申请106户、187人,特困人员救助申请5人,累计为遭遇突发性、临时性困难的群体,发放临时救助金750.29万元。